ch13 第九條誡命 ninth commandment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你的鄰舍。」出 20:16。舌頭最初被造是為了頌讚上帝,如今卻成了不義的工具。這條誡命約束舌頭,使其行為端正。上帝為舌頭設置了兩道天然的屏障:牙齒和嘴唇;而這條誡命是第三道屏障,防止它說出惡言。它包含禁止性和命令性兩部分:前者以明確的文字表達,後者則清晰地暗示。
I. 誡命的禁止部分,或它普遍禁止的內容。
它禁止任何可能貶低或損害我們鄰舍的事。更具體地說,這條誡命禁止兩件事。
[1] 誹謗我們的鄰舍。 這是違背第九條誡命的罪。蠍子將毒液藏在尾巴裡,誹謗者則將毒液藏在舌頭裡。誹謗「是不公正地報告他人的事」。他們「以惡報善,以恨報愛,攻擊我。」詩 35:11。基督徒的名譽常被斬首。他們誹謗保羅,說他傳講「人可以作惡以成善」。我們「被毀謗,有人說我們作惡以成善。」羅 3:8。卓越之人常被誹謗所毀。聖潔本身也無法抵擋誹謗。羔羊的無辜無法使其免於狼的侵害。基督是世上最無辜的人,卻被稱為罪人的朋友。施洗約翰過著聖潔而嚴謹的生活,然而他們卻說他「被鬼附著」。太 11:18。聖經稱誹謗為「用舌頭擊打」。來吧,讓我們「用舌頭擊打他」。耶 18:18。你可以擊打他人卻從未觸碰他。舌頭造成的傷口比刀劍更深(Majora sunt linguae vulnera quam gladii)。奧古斯丁說:「舌頭的傷口沒有醫生能醫治;假裝與人為友卻誹謗他,是最可憎的。」
正如散佈關於他人的虛假報告是違背這條誡命的罪,在未經查證之前接受虛假報告也是如此。「耶和華啊,誰能寄居你的帳幕?」詩 15:1。誰能上天堂?「就是行為正直,作事公義,心裡說實話的人。」詩 15:2。我們不僅不可散佈虛假報告,也不可接受。散佈誹謗的人,舌頭裡帶著魔鬼;接受誹謗的人,耳朵裡帶著魔鬼。
[2] 這條誡命禁止的第二件事是作假見證。 在這裡,有三種罪被譴責:
(1) 說謊。
(2) 作假見證。
(3) 說謊起誓,陷害鄰舍(contra proximum)。
(1) 說謊。 「說謊的嘴為耶和華所憎惡。」箴 12:22。說謊就是說出自己明知不真實的話。沒有什麼比謊言更與上帝相悖。聖靈被稱為「真理的靈」。約壹 4:6。說謊是一種不會單獨存在的罪;它會引導其他罪。押沙龍對他父親說謊,說他要去希伯崙還願,這只是他叛國的序幕。撒下 15:7。舌頭裡有謊言,心裡就有魔鬼。「為什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徒 5:3。說謊是一種使人不適合社會交往的罪。當你無法相信一個人所說的任何話時,你如何與他交談或交易?這種罪極大地激怒上帝。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因說謊而被擊殺。徒 5:5。地獄的爐火為說謊者而燃燒。「城外有行邪術的、淫亂的、殺人的、拜偶像的,並一切喜愛說謊、編造虛謊的。」啟 22:15。哦,憎惡這種罪!耶羅米說:「你所說的每一句話都應視為誓言」(Quicquid dixeris jura tum putes)。當你說話時,讓你的話語像你的誓言一樣真實可信。效法上帝,祂是真理的典範。畢達哥拉斯被問及什麼使人像上帝時,回答說:「當他們說真話時」(cum vera loquuntur)。一個將上天堂的人的特徵是「心裡說實話」。詩 15:2。
(2) 誡命中譴責的是作假見證。 「不可作假見證。」作假見證有兩種:
- 為他人作假見證。
- 陷害他人作假見證。
為他人作假見證;例如,當我們為一個有罪的犯人作證,並為他辯護,好像他是無辜的。「他們為賄賂稱惡人為義。」賽 5:23。試圖使惡人稱義的人,使自己不義。
陷害他人作假見證,是當我們在公開法庭上誣告他人。這是效法魔鬼,牠是「弟兄的控告者」。雖然魔鬼不是姦夫,但牠是作假見證的。所羅門說:「作假見證陷害鄰舍的,就是大槌,是利刀。」箴 25:18。他的臉像鐵鎚一樣堅硬:他不會臉紅,他不在乎他作證的謊言是什麼;他是一把刀:他的舌頭是一把刀,用來傷害他所作證的人的財產或生命。「有兩個匪徒來,坐在拿伯對面,作假見證告他,說:拿伯咒罵上帝和王。」他們的見證奪去了他的生命。王上 21:13。波斯女王生病,術士們誣告兩位虔誠的貞女施咒導致女王生病;於是女王命人將這些貞女鋸成兩半。作假見證者扭曲了審判的場所;他腐蝕了法官,使他作出錯誤的判決,並導致無辜者受苦。報應將會找到作假見證者。「作假見證的,必不免受罰。」箴 19:5。「若那證人是假證人,作假見證陷害他的弟兄,你們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他的弟兄。」例如,如果他想奪取他弟兄的生命,他自己的生命也將為此付出代價。申 19:18-19。
(3) 誡命中譴責的是說謊起誓。 例如,當人們發假誓,並以此奪取他人的生命。「不可喜愛說謊的誓言。」亞 8:17。「你看見什麼?我說:我看見一個飛行的書卷。」亞 5:2。「這是發出去的咒詛,萬軍之耶和華說:這咒詛必進入偷竊人的家,和指我的名起假誓人的家,必住在他的家中,連房屋帶木石都毀滅了。」亞 5:3-4。西徐亞人制定了一條法律,當一個人將謊言與誓言綁在一起時,他將被斬首;因為這些罪惡奪走了人與人之間所有的真理和信任。魔鬼已經大大佔據了那些敢於說謊起誓的人。
應用一:責備。
(1) 羅馬教會受到責備,它允許說謊或發假誓,如果這能促進天主教事業。它贊同善意的謊言;並認為某些罪是合法的。它也可以認為某些謊言是合法的。上帝不需要我們的謊言。奧古斯丁說:「為了上帝的榮耀」(propter Dei gloriam)而說謊是不合法的,即使我們確信這樣做能為上帝帶來榮耀。
(2) 那些不顧良心誹謗他人的人受到責備。「你坐著毀謗你的母親的兒子。」詩 50:20。「他們說:『報告吧!』我們也要報告。」耶 20:10。「這城(即耶路撒冷)是悖逆的城,常與君王和各省作對。」拉 4:15。保羅被誹謗為煽動叛亂者和派系首領。徒 24:5。同一個詞既指誹謗者也指魔鬼。提前 3:11。「不說讒言的」;在希臘文中是「不是魔鬼」。有些人認為歪曲和誹謗他人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但這是扮演魔鬼的角色。剪損一個人的信用,使其價值減輕,比剪損錢幣更糟。誹謗者一次傷害三個人:他傷害了被誹謗的人;他傷害了聽他報告誹謗的人,因為這會在他心中引起對被誹謗者的不友善想法;他傷害了自己的靈魂,因為他報告了關於他人的虛假之事。這是一種大罪;我希望我能說它不常見。你可以殺死一個人的名譽,就像殺死他本人一樣。有些人不願奪走鄰舍的財物——良心會譴責他們;但奪走他們田裡的莊稼,店裡的貨物,總比奪走他們的好名聲要好。這是一種無法彌補的罪;一個人名譽上的污點,就像白紙上的污點,永遠無法去除。上帝必會為這罪施行審判。如果閒話都要被追究,難道不公正的誹謗就不會嗎?主有一天會追究名譽和流血的罪。哦,因此要提防這種罪!在律法之下,誹謗處女不是罪嗎?申 22:19。那麼誹謗聖徒,基督的肢體,不是更大的罪嗎?異教徒憑著自然之光,憎惡誹謗的罪。第歐根尼常說:「在所有野獸中,誹謗者是最壞的。」安東尼烏斯制定了一條法律,如果一個人無法證明他所報告的他人有罪的罪行,他將被處死。
(3) 那些邪惡到作假見證陷害他人的人受到責備。這些是自然界的怪物,不適合生活在文明社會中。優西比烏記載了一位名叫納西瑟斯的人,他以虔誠聞名,卻被兩名假見證人誣告不貞。為了證明他們的指控,他們試圖用誓言和咒詛來證實。一人說:「如果我說的不是真的,我祈求上帝讓我被火燒死。」另一人說:「如果我說的不是真的,我希望我失去視力。」上帝喜悅,第一個發假誓的證人被火燒死,他的房子也著火了:另一個良心不安,承認了他的偽證,並持續哭泣,直到哭瞎了雙眼。耶洗別唆使兩名假見證人陷害拿伯,她從窗戶被扔下,「狗舔她的血」。王下 9:33。哦,要為這罪顫抖!一個發假誓的人是魔鬼的排泄物。他的名譽被咒詛,良心被烙印。地獄為這樣的墮落者敞開。
應用二:勸勉。
(1) 願所有人都提防因說謊、誹謗和作假見證而違背這條誡命。為了避免這些罪,要敬畏上帝。大衛為什麼說:「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詩 19:7。因為它潔淨人心中的惡意,潔淨舌頭的誹謗。「耶和華的律法全備」:它對靈魂而言,就像閃電對空氣一樣,能潔淨它。要愛你的鄰舍。利 19:18。如果我們愛朋友,我們就不會說或證明任何對他不利的事。人們的心被嫉妒和仇恨所腐蝕;因此產生誹謗和作假見證。愛是一種可愛的恩典;愛「不計算人的惡」。林前 13:5。它對他人的話語作最好的解釋。愛是善意的,很少會說我們希望好的人的壞話。愛是將基督徒連結在一起的;它是分裂的醫治者,也是誹謗的阻礙者。
(2) 願那些遭遇誹謗者和誣告者的人——
[1] 努力善用它。 當示每咒罵大衛時,大衛善用了它。「耶和華吩咐他咒罵大衛。」撒下 16:10。所以,如果你被誹謗或誣告,要善用它。看看你是否有未悔改的罪,上帝可能因此允許你被誹謗和羞辱。看看你是否曾傷害過他人的名譽,說了你無法證明的話;那麼就用手摀住你的口,承認主是公義的,讓你落在舌頭的鞭打之下。
[2] 如果你被誹謗或誣告,但你知道自己的清白,不要過於煩惱;讓你的喜樂成為你良心的見證。 「無愧於心,便是銅牆鐵壁」(Murus aheneus esto nil conscire sibi)。一個好的良心是一道銅牆,能夠抵擋假見證。正如任何奉承都無法醫治一個壞良心,任何誹謗也無法傷害一個好良心。上帝會澄清祂子民的名譽。「祂要使你的公義如光發出。」詩 37:6。祂將擦去眼淚,也將擦去名譽上的羞辱。信徒將從所有的誹謗和羞辱中出來,如同「鴿子的翅膀,用銀子包裹,羽毛用黃金遮蓋」。
(3) 如果上帝保守你免於誹謗和作假見證,要非常感謝祂。約伯稱之為「舌頭的鞭打」。伯 5:21。正如鞭子鞭打背部,誹謗者的舌頭鞭打名譽。免於舌頭的鞭打是極大的憐憫;上帝阻止惡人的口作假見證是憐憫。一個謊言或一個假誓會造成多大的傷害!一個毀壞名譽,另一個毀壞生命。是主勒住惡人的口,阻止那些對我們咆哮的狗撲向我們。「你必把他們藏在你面前的隱密處,免受口舌的爭鬧。」詩 31:20。我想,這是在暗示君王,他們決心保護他們的寵臣免受他人的指控,將他們帶入他們的臥室或懷中,無人能觸碰他們。同樣,上帝為祂的寵臣設有一個帳幕或隱密處,在那裡祂保守他們的名譽和聲望不受損害;祂使他們免於「口舌的爭鬧」。我們應當承認這是上帝極大的憐憫。
II. 誡命的命令部分暗示著,當他人被說謊的嘴傷害時,我們應當為他們挺身而出並為他們辯護。
這就是誡命的意義,不僅我們不應誹謗或誣告他人;而且當我們知道他們被誣衊時,我們應當為他們作證,並為他們辯護。一個人可能因沉默而傷害他人,就像因誹謗而傷害他人一樣,當他知道他人被錯誤指控卻不為他辯護時。如果他人對任何人施加虛假的誹謗,我們應當將其抹去。當使徒們被聖靈的酒充滿,並被指控醉酒時,彼得公開維護他們的清白。「這些人不是醉了,正如你們所想的。」徒 2:15。約拿單知道大衛是個有價值的人,而掃羅所說的一切都是誹謗,他為大衛辯護。「大衛沒有得罪你,他所行的事都對你大有益處。你為何要流無辜人的血,無故殺害大衛呢?」撒上 19:4-5。當早期基督徒被誣告亂倫和殺害自己的孩子時,特土良寫了一篇著名的辯護詞為他們辯護。當一個人的好名聲受損時,為他辯護,這既是朋友的行為,也是基督徒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