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12 第八條誡命 eighth commandment
「不可偷盜。」出 20:15。正如上帝的聖潔使祂反對不潔,在「不可姦淫」的誡命中;同樣,上帝的公義使祂反對掠奪和搶劫,在「不可偷盜」的誡命中。這條誡命所禁止的,是干涉他人財產。民法學家將 furtum(偷竊或盜竊)定義為「不義地佔有他人之物」;侵犯他人的權利。
I. 偷竊的原因。
[1] 內在原因有:
(1) 不信。人對上帝的護理極度不信任。「上帝豈能在曠野擺設筵席嗎?」詩 78:19。不信者說,上帝豈能為我擺設筵席嗎?不,祂不能。因此,他決心要為自己擺設筵席,但這將是犧牲他人為代價,而且第一道和第二道菜都將以贓物上桌。
(2) 貪婪。希臘文中「貪婪」一詞意指「過度渴望獲取」;這是偷竊的根源。人貪圖不屬於自己的東西,這種貪婪的慾望使他從他人那裡刮取一切。亞干的貪婪使他偷取金條,這金條將他的靈魂與上帝隔絕。書 7:21。
[2] 偷竊的外在原因是被撒但引誘。猶大是個賊。約 12:6。他怎麼會成為賊呢?「撒但入了猶大的心。」約 13:27。魔鬼是最大的竊賊,他奪走了我們無罪的衣裳,他勸誘人從事他的行業;他告訴人偷竊能過得多麼富裕,以及如何能獲得財產。正如夏娃聽從蛇的聲音,他們也如此。他們像猛禽一樣,靠掠奪和搶劫為生。
II. 偷竊的種類。
[1] 有從上帝那裡偷竊。那些奪取上帝任何一部分日子的人是竊賊。「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不僅是部分日子,而是整個日子都必須獻給上帝。為了防止有人忘記這一點,主預先加上了「記念」這個提醒。因此,在早晨獻祭之後,將安息日的其餘部分花在虛榮和享樂上,這是屬靈的偷竊。這奪走了上帝應得的,甚至異教徒也會在審判中起來指責這樣的基督徒;因為正如馬克羅比烏斯(Macrobius)所說,異教徒為他們的假神守了一整天。
[2] 有從他人那裡偷竊。
竊取靈魂,如同異端,藉著奪走人的真理,奪走他們的靈魂。
竊取金錢和貨物。有:
(1) 攔路搶劫的賊,他搶奪錢包,這與誡命的字面意思相悖。「不可欺壓你的鄰舍,也不可搶奪他的財物。」利 19:13。「不可偷盜。」可 10:19。這不是「強暴奪取天國」的暴力。太 11:12。
(2) 家賊,他從主人的錢箱中盜竊或偷取主人的貨物和藥品。使徒說:「有人不經意地接待了天使」(來 13:2),但許多主人不經意地在家中接待了竊賊。家賊既是偽君子又是竊賊;因為他面容嚴肅,假裝幫助主人,實則只幫助自己。
(3) 披著法律外衣的賊,如不義的律師或訟師,他背信棄義,對客戶不忠。這是從客戶那裡偷竊。律師藉著欺騙和背信棄義,奪走客戶的土地,並可能導致其家庭破產,在上帝眼中與竊賊無異。
(4) 教會竊賊或兼職多職者,他身兼數職,卻很少或從不向會眾講道。他獲得了金羊毛,卻讓羊群挨餓。「以色列的牧人有禍了!」結 34:2。他們「只顧餵養自己,卻不餵養我的羊群」;第 8 節。這些傳道人將在上帝的審判台前被控為竊賊。
(5) 店鋪竊賊,他在銷售中偷竊。使用假秤和假量器的人,偷走了他人應得的。 「使以法升斗變小。」摩 8:5。以法是以色列人銷售時使用的量器。有些人使以法升斗變小,給予不足的量,這顯然是偷竊。「他手裡有詭詐的天平。」何 12:7。藉著減輕重量,人使自己的罪孽更重。他在銷售中偷竊,對商品索取過高的價格。他對一件商品索取三倍於成本或價值的價格。在銷售中欺騙他人,就是從他們那裡偷錢。「不可欺壓你的鄰舍,也不可搶奪他的財物。」利 19:13。欺壓他就是搶奪他;在銷售中欺騙他人是一種狡猾的偷竊方式,既違反律法也違反福音。這違反了上帝的律法。「你們若賣甚麼給鄰舍,不可彼此欺壓。」利 25:14。這違反了福音。「不可有人越分,欺詐他的弟兄。」帖前 4:6。
(6) 高利貸者,他藉著勒索從他人那裡獲取。他似乎藉著在他人急需時借錢給他來幫助他,但卻使他陷入債務,吸乾他的血肉。我讀到一個婦人被撒但捆綁(路 13:16),而高利貸者所捆綁的人,其處境也幾乎同樣糟糕。高利貸者是個強盜。一個高利貸者曾問一個浪子何時會停止揮霍?浪子回答說:「當你停止從他人那裡偷竊時,我就會停止揮霍我自己的東西。」撒該是個勒索者,他在歸信後作了賠償。路 19:8。他認為所有藉勒索所得的都是偷竊。
(7) 受託人,他受託管理孤兒的財產,被委任為其監護人,並為他管理財產;如果他削減財產,為自己從中獲取利益,並損害孤兒,他就是個竊賊。這比暴力搶奪錢包更糟,因為他背叛了信任,這是最高度的背叛和不義。
(8) 借款人,他向他人借錢,卻無意償還。「惡人借貸,卻不償還。」詩 37:21。從他人那裡拿走金錢和貨物卻不歸還,這不是偷竊又是什麼呢?先知以利沙吩咐寡婦賣掉她的油,償還債務,然後靠剩下的生活。王下 4:7。
(9) 最後一種偷竊是,窩藏贓物者。窩藏者即使不是主犯,也是偷竊的從犯,法律也認定他有罪。竊賊偷錢,窩藏者則拿著袋子來裝。如果根沒有水澆灌就會枯死,如果沒有窩藏者的鼓勵,偷竊就會停止。我傾向於認為,不介意將贓物帶回家的人,也同樣不介意偷竊這些東西。
這種罪的加重情節是什麼?
(1) 在沒有需要時偷竊;做一個富有的竊賊。
(2) 褻瀆地偷竊;吞噬為聖用而分別出來的東西。「人冒失說,這是聖物,許願之後才查問,就是自陷網羅。」箴 20:25。狄奧尼修斯(Dionysius)就是這樣的人,他搶劫聖殿,拿走銀器。
(3) 違背良心的約束和上帝公義的例子而犯下偷竊之罪;這就像染料染羊毛一樣,將罪染成深紅色。
(4) 搶劫寡婦和孤兒。「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Peccatum clamans [這罪大聲呼喊]。 「他們若向我哀求,我必聽他們的哀求。」出 22:23。
(5) 搶劫窮人。大衛對富人奪走窮人羔羊的行為多麼憤怒!「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他必死!」撒下 12:5。圈佔公地不就是搶劫窮人嗎!
[3] 有從自己那裡偷竊。人可能成為自己的竊賊。怎麼會這樣呢?
(1) 吝嗇。吝嗇鬼是個竊賊;他從自己那裡偷竊,不允許自己擁有必需品。他認為花在自己身上的錢是損失;他剝奪了自己的必需品。「上帝賜人財富尊榮,卻不給他權力享用。」傳 6:2。他塞滿自己的箱子,卻餓著自己的肚子;他就像一頭馱著黃金卻吃薊草的驢子;他奪走了上帝允許他享用的東西。這是一種被財富懲罰的狀態;擁有財產卻沒有心去享受它的舒適。
(2) 人可能藉著愚蠢地揮霍財產來搶劫自己。浪子把錢從袋子裡揮霍一空;他就像哲學家克拉底(Crates),把黃金扔進海裡。浪子把巨大的財產揮霍殆盡。揮霍掉可能帶來生活舒適的財產的人,就是自己的竊賊。
(3) 他藉著懶惰,虛度光陰,成為自己的竊賊。將時間花在享樂和虛榮上的人,奪走了上帝賜予他用來成就救恩的寶貴時間。時間是一種寶貴的商品,因為幸福的永恆取決於對現有時間的善用。虛度光陰的人,是自己的竊賊;他奪走了黃金般的時機,因此也奪走了救恩。
(4) 人可能藉著作保來成為自己的竊賊。「不要作保,不要為欠債的作保。」箴 22:26。債主會向保人追討債務,因此,藉著償還他人的債務,他成為自己的竊賊。不要有人說,如果他不為朋友作保,他就會被認為不友善。寧願你的朋友認為你不友善,也不願所有人都認為你不明智。把你多餘的借給別人;如果他需要,甚至可以給他,但絕不要作保。一個人幫助別人卻毀了自己,這不是智慧。這是搶劫自己和自己的家庭。
應用一:駁斥「財產共有」的教義,即所有東西都是共有的,一個人有權擁有他人的財產。這被聖經所駁斥。「你進了鄰舍的莊稼,可以用手摘穗子,卻不可用鐮刀割取鄰舍的莊稼。」申 23:25。財產必須受到尊重;上帝將這第八條誡命作為一道籬笆圍繞著人的財產,這道籬笆不能在沒有罪的情況下被打破。如果所有東西都是共有的,就不會有偷竊,因此這條誡命將是徒勞的。
應用二:責備那些靠偷竊為生的人。他們不是靠唯獨信心生活,而是靠詭計為生。使徒勸勉「各人吃自己的飯」。帖後 3:12。竊賊吃的不是自己的飯,而是別人的飯。如果有人犯了這罪,就讓他們藉著悔改努力從魔鬼的網羅中恢復過來,並藉著賠償來表明他們的悔改。Non remittitur peccatum nisi restituatur ablatum. 奧古斯丁。「沒有賠償,就沒有赦免。」「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路 19:8。不義之財可以由自己親手歸還,或由代理人歸還。寧願千百次歸還非法所得的財物,也不願讓你的枕頭充滿荊棘,並在臨終時讓罪疚困擾你的良心。
應用三:勸勉所有人警惕偷竊之罪;這違反了自然之光。有些人可能會試圖為這罪辯解。粗糙的羊毛不吸染料,惡劣的罪沒有藉口。我(有人說)在世上境況不佳,生意不好,我沒有其他謀生之道。
(1) 這顯示出對上帝極大的不信任,彷彿祂不能在你不犯罪的情況下為你預備。
(2) 這顯示出罪惡已達到極高的程度,因為一個人在世上境況不佳,所以他會 Acheronta movere [敲響地獄之門],向魔鬼尋求生計。亞伯拉罕不願讓人說「所多瑪王使他富足」。創 14:22。哦,願人永不說魔鬼使你富足!
(3) 你不應該從事任何你無法為其祈求祝福的行動;但你無法為贓物祈求祝福。因此,警惕這罪;lucrum in arca, damnum in conscientia [你物質上有所得,但你的良心卻受損]。奧古斯丁。警惕藉著失去天堂來獲得世界。
應用四:勸阻所有人遠離這可怕的罪,考慮:
(1) 竊賊是地上的蝗蟲,是文明社會的敵人。
(2) 上帝恨惡他們。在律法中,鸕鶿是不潔的,因為牠是一種偷竊、吞噬的生物,一種猛禽;藉此上帝表明祂對這罪的恨惡。利 11:17。
(3) 竊賊對自己來說是個恐懼,他總是害怕。「他們在那裡大大懼怕」,這對竊賊來說是真的。詩 53:5。罪疚產生恐懼:如果他只聽到樹葉的沙沙聲,他的心就會顫抖。據說喀提林(Catiline)害怕每一個聲音。如果一根荊棘只是抓住竊賊的衣服,他就會害怕那是來逮捕他的官員;而恐懼中帶有痛苦。約一 4:18。
(4) 隨之而來的審判。竊賊亞干被石頭打死。書 7:25。「你看見甚麼?我回答說:我看見一個飛行的書卷……這是遍行全地的咒詛;我必使它發出,進入竊賊的家。」亞 5:2-4。羅馬監察官法比烏斯(Fabius)判處自己的兒子因偷竊而死。竊賊死於恥辱,絞刑架是他們的晉升:還有比死亡更糟糕的事情;因為當他們搶劫他人的金錢時,他們也搶劫了自己的救恩。
要避免偷竊該怎麼辦?
(1) 活在一個呼召中。「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弗 4:28 等。魔鬼僱用那些閒站的人,讓他們從事偷竊的行業。一個懶惰的人引誘魔鬼來引誘他。
(2) 滿足於上帝賜予你的財產。「你們要知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來 13:5。偷竊是貪婪的女兒。學習知足。相信上帝為你安排的境況是最好的。祂能祝福桶裡那一點點麵粉。我們不需要這些東西很久:我們除了裹屍布,什麼也帶不走。如果我們有足夠的費用到達天堂,那就足夠了。
來源: xxx.topx
格式: topx
轉換日期: 2026-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