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華生(Thomas Watson)著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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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02 第二部分 六種悔改成分 six ingredients of repe…

悔改的教義|第二部分:六種悔改成分

我接下來要闡述何謂福音性的悔改。悔改是上帝聖靈的恩典,藉此罪人內心謙卑,外在行為得以改革。為進一步闡明,請知曉悔改是一種屬靈的藥物,由六種特殊成分組成:

  1. 看見罪
  2. 為罪憂傷
  3. 承認罪
  4. 為罪羞愧
  5. 恨惡罪
  6. 離棄罪

若缺少任何一種成分,它就會失去功效。

成分一:看見罪

基督福音藥物的第一種成分是眼藥。「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轉向光明」(徒 26:17-18)。這在浪子的悔改中被大大強調:「他醒悟過來」(路 15:17)。他看見自己是個罪人——而且除了罪人別無他物。一個人要歸向基督之前,他必須先醒悟過來。一個人必須先認識並思考他的罪是什麼,並知道他內心的瘟疫——然後才能為此適當地謙卑。上帝所造的第一樣東西是光。因此,悔改者最先有的就是光照:「你們從前是黑暗,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弗 5:8)。眼睛既是用來看的,也是用來哭泣的。罪必須先被看見——然後才能為之哭泣。

因此我推斷,哪裡沒有看見罪——哪裡就沒有悔改。許多人能挑剔別人的過錯——卻看不見自己的。他們聲稱自己心地善良。兩個人住在一起,一起吃喝——卻不認識彼此,這不是很奇怪嗎?罪人就是這樣。他的身體和靈魂住在一起,一起工作——但他卻不認識自己。他不知道自己的心,也不知道他身上帶著一個怎樣的地獄。在面紗之下——一張醜陋的臉被遮蔽了。人們被無知和自愛所遮蔽;因此他們看不見自己醜陋的靈魂!魔鬼對他們所做的,就像訓練師對待老鷹一樣。牠遮住他們的眼睛,蒙著頭把他們帶到地獄!「刀劍必刺入他的右眼!」(亞 11:17)人們對世俗事務有足夠的洞察力——但他們心靈的右眼卻是盲的。他們看不見罪惡,刀劍已刺入他們的右眼!

成分二:為罪憂傷

「我要為我的罪憂傷」(詩 38:18)。安波羅修稱憂傷為靈魂的苦澀。希伯來文「憂傷」一詞意指「靈魂彷彿被釘十字架」。這必須存在於真正的悔改中:「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扎的;他們必為我悲哀」(亞 12:10),彷彿他們感覺到十字架的釘子扎在他們肋旁。女人期望沒有陣痛就能生孩子,就像人期望沒有憂傷就能悔改一樣!若有人能無憂無慮地悔改,請懷疑他的悔改。殉道者為基督流血,悔改者為罪流淚:「她站在耶穌腳前哭泣」(路 7:38)。看這滴眼淚如何從她心中滴落。她心中的憂傷——從她的眼睛流出!祭司洗滌用的銅盆(出 30:18)預表了兩個洗滌盆:我們必須憑唯獨信心洗滌的基督寶血之盆——以及我們必須憑悔改洗滌的眼淚之盆。

一個真正的悔改者努力使自己的心進入憂傷的狀態。當他能哭泣時,他讚美上帝。他樂於見到下雨天,因為他知道這是一種他不會後悔的悔改。雖然憂傷的餅嚐起來是苦澀的——但它能堅固人心(詩 104:15;林後 7:10)。這種為罪的憂傷不是膚淺的:它是一種聖潔的痛苦。在聖經中,它被稱為心碎:「上帝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上帝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 51:17);以及撕裂心腸:「撕裂你們的心腸」(珥 2:13)。拍打大腿(耶 31:19)、捶胸(路 18:13)、披麻蒙灰(賽 22:12)、拔頭髮(拉 9:3)等表達方式,都只是內心憂傷的外在表現。

這種憂傷是:

(1) 為了使基督寶貴。哦,對於一個煩惱的靈魂來說,救主是多麼可貴!現在基督才是真正的基督——恩典才是真正的恩典。除非心充滿為罪的憂傷——否則它不適合基督。對於一個傷口流血的人來說,外科醫生是多麼受歡迎!

(2) 為了驅逐罪。罪滋生憂傷——憂傷殺死罪!聖潔的憂傷能清除靈魂中的惡性體液。據說葡萄藤的眼淚對治療麻風病有益。無論如何,可以肯定的是,從悔改的眼睛滴落的眼淚,將治癒罪的麻風病。眼淚的鹹水——殺死良心的蟲子。

(3) 為了為堅實的安慰鋪路。「流淚撒種的,必歡呼收割」(詩 126:5)。悔改者有濕潤的播種期——卻有豐盛的收穫。悔改打破了罪的膿瘡——然後靈魂就安寧了!哈拿哭泣之後,就走了,不再愁苦(撒上 1:18)。上帝為罪攪動靈魂,就像天使攪動池水(約 5:4),為醫治鋪路。

但並非所有的憂傷都證明是真正的悔改。真正的憂傷與虛假的憂傷之間,有如泉水之甘甜與海水之鹹澀的區別。使徒提到「依著上帝的意思憂愁」(林後 7:9)。這種依著上帝的意思憂愁是什麼?它有六個特徵:

  1. 真正的依著上帝的意思憂愁是內在的。它在兩個方面是內在的:

(1) 它是心靈的憂傷。偽君子的憂傷表現在臉上:「他們把臉弄得難看」(太 6:16)。他們擺出一副愁苦的臉——但他們的憂傷僅止於此。它就像露水濕潤了葉子,卻沒有滲透到根部。亞哈的悔改是外在的表現。他的衣服撕裂了——但他的心沒有(王上 21:27)。依著上帝的意思憂愁深入人心,就像內出血的血管。心為罪流血:「他們覺得扎心」(徒 2:37)。正如心在犯罪中扮演主要角色——它也必須在憂傷中扮演主要角色。

(2) 它是為心靈之罪,即罪的最初爆發和興起而憂傷。保羅為他肢體中罪的律法而憂傷(羅 7:23)。真正的哀慟者為驕傲和情慾的蠢動而哭泣。他為「苦毒的根」而憂傷,即使它從未開花結果成為公開的行為。惡人可能會為可恥的罪而煩惱;真正的歸信者則為心靈之罪而哀嘆。

  1. 依著上帝的意思憂愁是真誠的。它是為冒犯上帝而憂傷——而不是為懲罰。上帝的律法被侵犯了——他的愛被濫用了。這使靈魂融化在淚水中。一個人可能會憂傷——卻沒有悔改。小偷被抓時會憂傷,不是因為他偷竊——而是因為他必須付出代價!偽君子只為罪的苦果而憂傷。他們的眼睛從不流淚——除非上帝的審判臨近。法老為青蛙而煩惱,多於為他的罪。然而,依著上帝的意思憂愁主要是為冒犯上帝——所以即使沒有良心責備,沒有魔鬼控告,沒有地獄懲罰——靈魂仍然會因冒犯上帝而憂傷。「我的罪常在我面前」(詩 51:3);大衛沒有說,刀劍常在我面前——而是「我的罪」。哦,我竟冒犯了如此良善的上帝,我竟使我的安慰者憂傷!這使我心碎!依著上帝的意思憂愁表明它是真誠的,因為當一個基督徒知道他已脫離地獄的槍口,永不會被定罪——他仍然為冒犯那赦免他的唯獨恩典而憂傷!
  1. 依著上帝的意思憂愁總是與唯獨信心交織在一起。為罪的憂傷與唯獨信心交織,就像我們看到水氣瀰漫的雲中出現一道明亮的彩虹。屬靈的憂傷會使心沉淪——如果唯獨信心的滑輪不將它提升。正如我們的罪常在我們面前,上帝的應許也必須常在我們面前。正如我們深切感受到我們的刺痛,我們也必須仰望基督,我們的銅蛇。有些人的臉因世俗的憂傷而腫脹,以至於他們幾乎無法睜開眼睛。那種使唯獨信心的眼睛失明的哭泣是不好的。如果靈魂中沒有唯獨信心的曙光——那不是謙卑的憂傷,而是絕望的憂傷。
  1. 依著上帝的意思憂愁是極大的憂傷。「那日,耶路撒冷必有大大的哀號」(亞 12:11)。約西亞去世那天,有兩個太陽落下,有極大的喪禮哀號。為罪的憂傷必須達到如此高度。

問題一:所有人的憂傷程度都一樣嗎?

回答:不,憂傷可能有大有小。在重生中,所有人都經歷陣痛——但有些人比其他人經歷更劇烈的陣痛。

(1) 有些人天生性情較為粗獷,心高氣傲——不容易屈服。這些人必須經歷更大的謙卑,就像一塊多節的木材必須用更鋒利的楔子楔入一樣。

(2) 有些人犯了更嚴重的罪——他們的憂傷必須與他們的罪相稱。有些病人的膿瘡用針放出,另一些則用手術刀。嚴重的罪人必須用律法的錘子更深地擊打。

(3) 有些人被指定並塑造為更高的事奉,要為上帝發揮卓越的作用——這些人必須經歷更強大的謙卑工作。上帝預定要成為他教會柱石的人——必須被更多地雕琢。保羅,使徒之首,要成為上帝的旗手,將他的名傳給外邦人和君王,他的心必須被悔改更深地刺透。

問題二:那麼,所有人的為罪憂傷必須有多大?

回答:它必須像為任何世俗損失一樣大。「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扎的;他們必為我悲哀,如喪獨生子」(亞 12:10)。為罪的憂傷必須超越世俗的憂傷。我們為冒犯上帝而憂傷,必須勝過為失去親愛的人而憂傷。「主萬軍之耶和華在那個日子召人哭泣哀號,剃頭披麻」(賽 22:12)。這種悔改是為罪。但在埋葬死者的情況下,我們發現上帝禁止流淚(耶 22:10;耶 16:6),以暗示為罪的憂傷必須超過墳墓前的憂傷。這是有充分理由的,因為在埋葬死者時,只有一位朋友離去——但在罪中,上帝離去!為罪的憂傷應該如此之大,以至於吞噬所有其他憂傷,就像腎結石和痛風的疼痛同時發作時——腎結石的疼痛吞噬了痛風的疼痛。我們為罪哭泣時,必須感受到與我們犯罪時所感受到的甜蜜一樣多的苦澀。大衛在悔改中感受到的苦澀,肯定比他從拔示巴那裡得到的安慰更多。我們為罪的憂傷必須使我們願意放棄那些帶來最大利益或快樂的罪。當藥物清除我們的疾病時,它就顯示出足夠的效力。同樣,當罪的愛被清除時,基督徒就達到了足夠的憂傷程度。

  1. 依著上帝的意思憂愁在某些情況下與賠償結合。凡以不義欺詐行為損害他人者,應當予以賠償。對此有明確的律法:「他要償還所虧負人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都歸還那被虧負的人」(民 5:7)。撒該就是這樣賠償的:「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路 19:8)。當土耳其大帝塞利姆病危時,有人勸他將從波斯商人那裡不義所得的財富用於慈善,他卻命令將其歸還給真正的物主。基督徒的信條難道不比土耳其人的可蘭經更好嗎?一個人臨終時將靈魂遺贈給上帝,將不義之財遺贈給朋友,這是一個不好的徵兆。我幾乎不認為上帝會接受他的靈魂。奧古斯丁說:「沒有賠償,就沒有赦免。」

問題一:假設一個人虧負了另一個人——而那個被虧負的人已經死了。他該怎麼辦?

回答:讓他將不義之財歸還給那個人的繼承人和家人。如果他們都沒有在世,讓他歸還給上帝——也就是說,讓他通過救濟窮人,將他的不義之財放入上帝的庫房。

問題二:如果犯錯的一方已經死了呢?

回答:那麼,他的繼承人應該進行賠償。請注意我所說的——如果有人繼承了遺產,並且他知道留下遺產的人曾欺詐他人並帶著那份罪疚而死——那麼現在擁有遺產的繼承人,有義務進行賠償,否則他將上帝的咒詛帶給他的家庭。

問題三:如果一個人虧負了另一個人,卻無力償還,他該怎麼辦?

回答:讓他深深地在上帝面前謙卑自己,並向被虧負的一方承諾,如果主使他有能力,他將完全償還,上帝會接受他的意願,視同已行。

  1. 依著上帝的意思憂愁是持久的。它不是一時衝動流下的幾滴眼淚,就能解決問題的。有些人會在講道時哭泣——但那就像四月的陣雨,很快就過去了——或者像血管被打開又立刻止住一樣。真正的憂傷必須是習慣性的。哦,基督徒,你靈魂的疾病是慢性的,並且經常復發;因此你必須不斷地藉著悔改來醫治自己。這就是「依著上帝的意思憂愁」。

應用:那些從未有過這種依著上帝的意思憂愁的人,離悔改是多麼遙遠!這樣的人有:

(1) 受迷惑的天主教徒,他們將悔改的靈魂本身排除在外,將所有悔改的工作都歸結為外在的禁食、苦修、朝聖,其中沒有任何屬靈的憂傷。他們折磨自己的身體——但他們的心卻沒有被撕裂。這除了是悔改的軀殼,還能是什麼?

(2) 屬肉體的更正教徒,他們對依著上帝的意思憂愁一無所知。他們無法忍受嚴肅的思考,也不為罪而煩惱。一位醫生提到有些人有一種狂熱——會讓他們跳舞而死。同樣,罪人終日歡樂——他們拋棄憂傷——跳舞走向永恆的定罪!有些人活了很多年——卻從未在上帝的瓶子裡滴下一滴悔改的眼淚,也不知道心碎是什麼意思。當他們的財產失去時,他們哭泣、搓手,彷彿他們一無所有——但卻沒有為罪而靈魂痛苦!

有兩種憂傷:首先,有一種理性的憂傷,這是靈魂的一種行為,藉此它對罪懷有敵意,寧願承受任何折磨也不願犯罪。其次,有一種感性的憂傷,表現為許多眼淚。這兩種憂傷中的第一種存在於每個上帝的兒女身上——但第二種,即從眼睛流出的憂傷,並非所有人都擁有。然而,看到一個哭泣的悔改者是非常值得稱讚的。基督認為那些心靈柔和的人是極大的美人;罪確實會使我們哭泣。我們通常為失去一些巨大的好處而哭泣;因著罪,我們失去了上帝的恩寵。如果米迦為失去他的偶像而哭泣,說:「你們把我的神像都拿走了,我什麼都沒有了!」(士 18:24)。那麼我們為我們的罪哭泣,就更理所當然了,因為罪使我們失去了真神!

有些人可能會問——我們的悔改和憂傷是否必須始終保持在同一水平。雖然悔改必須始終在靈魂中保持活躍——但在兩個特殊時期,我們必須以非凡的方式更新我們的悔改:

(1) 在領受主的晚餐之前。這屬靈的逾越節要與苦菜一同吃。此時我們的眼睛應該重新充滿淚水,憂傷的洪流應該溢出。悔改的狀態是一種聖禮的狀態。破碎的心與破碎的基督非常契合。我們在罪中嚐到的苦澀越多——我們在基督裡嚐到的甜蜜就越多!當雅各哭泣時——他找到了上帝:「雅各給那地方起名叫毗努伊勒——上帝之面——因為他說:我面對面見了上帝!」(創 32:30)。在聖禮中舒適地找到基督的方法,就是哭泣著去那裡。基督會對一個謙卑的悔改者說,就像對多馬說:「把你的手伸進我的肋旁傷口」(約 20:27),讓我這些流血的傷口醫治你。

(2) 另一個特別悔改的時刻是臨終之時。這應該是一個哭泣的季節。現在是我們為天堂做的最後工作,我們最好的眼淚之酒應該留到這個時候。我們現在應該悔改——我們犯了這麼多的罪——卻流了這麼少的眼淚;上帝裝我們罪的袋子如此滿——而他裝我們悔改眼淚的瓶子卻如此空(伯 14:17)。我們現在應該悔改——我們沒有更早悔改;我們心靈的堡壘對抗上帝如此之久,才被悔改夷為平地。我們現在應該悔改——我們沒有更愛基督——我們沒有從他那裡汲取更多的美德,也沒有帶給他更多的榮耀。我們臨終時的悲傷應該是,我們的生命中有如此多的空白和污點——我們的職責被罪玷污如此之深,我們的順服如此不完美——我們在上帝的道路上走得如此跛行。當靈魂離開身體時——它應該在淚海中游向天堂!

成分三:承認罪

憂傷是一種如此強烈的情緒——它會發洩出來。它通過哭泣從眼睛發洩,通過承認從舌頭發洩。「以色列人站著承認他們的罪」(尼 9:2)。「我要回到我的地方,直到他們承認自己的過犯」(何 5:15)。這是一個比喻,比喻一位母親生氣時,離開孩子並遮住臉,直到孩子承認錯誤並請求原諒。格列高利·納齊安稱承認是「受傷靈魂的藥膏」。承認是自我控告:「我犯了罪!」(撒下 24:17)。當我們來到上帝面前時,我們必須控告自己。事實是——通過這種自我控告,我們阻止了撒旦的控告。在我們的承認中,我們控告自己驕傲、不信、衝動,這樣當撒旦,被稱為「弟兄的控告者」,將這些事歸咎於我們時,上帝會說:「他們已經控告自己了;因此,撒旦,你沒有訴訟權;你的控告來得太晚了。」謙卑的罪人不僅控告自己;他彷彿坐在審判席上,對自己判刑。他承認自己應當被交給神的忿怒。聽使徒保羅怎麼說:「我們若是先判斷自己,就不至於受審判了」(林前 11:31)。

但是,像猶大和掃羅這樣的惡人難道沒有承認罪嗎?是的!但他們的承認不是真正的承認。為了使罪的承認正確和真實,需要這八個條件:

  1. 承認必須是自願的。它必須像泉水一樣——自由地流出。惡人的承認是被迫的,就像受刑者的承認一樣。當上帝忿怒的火花飛入他們的良心,或者他們害怕死亡時——他們就會開始承認!巴蘭看見天使拔出的刀,就能說:「我犯了罪!」(民 22:34)。但真正的承認是從嘴唇滴落的——像沒藥從樹上滴落,或蜂蜜從蜂巢滴落一樣——自由地。「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路 15:18)。浪子在父親責備他之前,就先自責有罪。
  1. 承認必須帶著懊悔。心必須深深地感到懊悔。屬血氣的人的承認,就像水流過管道一樣,對他毫無影響。但真正的承認會在人身上留下心靈受創的印記。大衛在承認自己的罪時,靈魂感到沉重:「我的罪孽高過我的頭,如同重擔叫我擔當不起」(詩 38:4)。承認罪是一回事——感受罪的傷痛又是另一回事。
  1. 承認必須是真誠的。我們的心必須與我們的承認一致。偽君子承認罪——卻愛罪;就像小偷承認偷竊——卻喜歡偷竊。有多少人嘴上承認驕傲和貪婪——卻像含蜜一樣含在舌下。奧古斯丁說,在他歸信之前,他承認罪並祈求力量對抗罪——但他的心卻在他裡面低語:「主啊,還不是時候」。他其實並不想離開他的罪。一個好的基督徒更誠實。他的心與他的舌頭同步。他確信他所承認的罪,並厭惡他所確信的罪。
  1. 在真正的承認中,人會具體說明罪。惡人籠統地承認自己是個罪人。他批發式地承認罪。惡人說:「主啊,我犯了罪」——卻不知道罪是什麼;而真正的歸信者則承認他具體的罪。就像一個受傷的人,來到外科醫生面前,向他展示他所有的傷口——這裡頭被割傷,那裡手臂中彈;同樣,一個悲傷的罪人承認他靈魂的各種罪。以色列人對自己提出了具體的指控:「我們事奉巴力」(士 10:10)。先知列舉了帶來咒詛的罪:「我們也沒有聽從你的僕人眾先知,他們奉你的名說話」(但 9:6)。通過仔細審視我們的心,我們可能會發現一些被縱容的特定罪——用悔改的眼淚指向那個罪!
  1. 一個真正的悔改者在罪的源頭上承認罪。他承認他本性的污穢。我們本性的罪不僅是善的缺乏——更是惡的注入。它就像鐵的鏽蝕或猩紅色的污漬。大衛承認他與生俱來的罪:「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 51:5)。我們很容易將許多罪歸咎於撒旦的試探——但我們本性的罪完全來自我們自己;我們無法將它推卸給撒旦。我們裡面有一根根,結出苦膽和茵蔯(申 29:18)。我們的本性是所有罪的深淵和種子,從中產生了那些困擾世界的邪惡。正是這種本性的敗壞毒害了我們的聖潔之事;正是這種敗壞帶來了上帝的審判。哦,在源頭上承認罪!
  1. 罪要連同其所有情況和加重情節一併承認。那些在福音光照下所犯的罪,是加重的罪。承認違背知識、違背恩典、違背誓言、違背經歷、違背審判的罪。「上帝的忿怒臨到他們,殺了他們中間最肥壯的。雖然如此,他們仍然犯罪」(詩 78:31-32)。這些是致命的加重情節,會加重我們的罪。
  1. 在承認中,我們必須如此自責,以致顯明上帝的清白。即使主在他的護理中嚴厲,拔出他帶血的刀劍——我們仍然必須宣告他無罪,並承認他沒有虧待我們。尼希米在承認罪時,為上帝的公義辯護:「你所行的,在一切臨到我們的事上都是公義的;因你行事誠實,我們卻行惡」(尼 9:33)。毛里求斯皇帝看見他的妻子被福卡斯在他眼前殺害時,喊道:「主啊,你一切的道路都是公義的。」
  1. 我們必須承認我們的罪,並下定決心不再重犯。有些人從承認罪——轉向犯罪,就像波斯人每年有一天殺蛇;在那天之後又讓它們再次大量繁殖。同樣,許多人似乎在他們的承認中殺死了他們的罪,之後又讓它們像以前一樣快速生長。「停止作惡」(賽 1:16)。承認「我們做了不該做的事」,卻繼續這樣做,是徒勞的。法老承認他犯了罪(出 9:27)——但當雷聲停止後,他又再次犯罪:「他卻變本加厲地犯罪,心裡剛硬」(出 9:34)。奧利金稱承認是「靈魂的嘔吐物,藉此良心擺脫了壓在它身上的重擔」。現在,當我們通過承認將罪嘔吐出來後——我們絕不能回到這個嘔吐物!哪個國王會赦免那個承認叛國罪後又實行新叛國罪的人?因此我們看到承認必須具備的條件。

用途一:承認是悔改的必要成分嗎?如果是,這裡有一份針對四種人的起訴書:

(1) 它責備那些隱藏自己罪惡的人,就像拉結把她父親的偶像藏在她的鞍下(創 31:34)。許多人寧願他們的罪被遮蓋——也不願被治癒。他們對待自己的罪,就像對待他們的畫一樣:他們拉上窗簾。但儘管人們沒有舌頭去承認——上帝卻有眼睛去看!他會揭露他們的叛國罪:「但我必責備你,將你的罪擺在你眼前!」(詩 50:21)。那些人藏在心裡的罪孽——有一天會像用鑽石尖端寫的一樣,寫在他們的額頭上!那些不願像大衛一樣承認自己的罪——以便得到赦免的人;將會像亞干一樣承認自己的罪——以便受到懲罰。保守魔鬼的秘密——隱藏我們的罪——是危險的。「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箴 28:13)。

(2) 它責備那些確實承認罪,但只承認一半的人。他們沒有承認全部;他們承認零錢——卻不承認大筆款項。他們承認虛妄的思想或記憶力差——卻不承認他們最內疚的罪,例如暴怒、勒索、不道德。他們就像一個抱怨頭痛的人——而他的肺卻充滿了癌症!但如果我們不承認全部,我們怎能期望上帝赦免全部呢?的確,我們無法知道我們罪惡的確切清單——但那些我們看得見、知道,並且我們的心控告我們的罪,我們必須承認,才能指望得到憐憫。

(3) 它責備那些在承認中,輕描淡寫、減輕罪惡的人。一個蒙恩的靈魂努力將自己的罪惡說得最壞——但偽君子卻將它們說得最好。他們不否認自己是罪人——但他們盡力減輕自己的罪惡。他們確實有時會冒犯——但那是他們的本性。這些是藉口,而不是承認。「我犯了罪,因為我違背了耶和華的命令,因為我懼怕百姓」(撒上 15:24)。掃羅將他的罪歸咎於百姓:他們要他留下牛羊。這是一個藉口,而不是自我控告。這在血脈中流傳。亞當承認他吃了禁果——但他沒有加重自己的罪,而是將其從自己身上轉嫁給上帝:「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創 3:12),也就是說,如果我沒有這個女人作誘惑者,我就不會犯罪。我們多麼容易削弱和縮減罪惡,並通過望遠鏡的小端來看待它,使它看起來只像「一小片雲,像人的手掌」(王上 18:44)。

(4) 它責備那些不僅不承認罪,反而大膽為罪辯護的人。他們沒有為罪流淚,反而用論據來為罪辯護。如果他們的罪是憤怒,他們會為之辯護:「我發怒是好的!」(拿 4:9)。如果他們的罪是貪婪,他們會為之辯護。當人犯罪時,他們是魔鬼的僕人;當他們為罪辯護時,他們是魔鬼的律師,魔鬼會給他們報酬。

用途二:讓我們藉著真誠的認罪來表明我們的悔改。十字架上的強盜承認了他的罪:「我們是理所當然的」(路 23:41)。基督對他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 23:43),這可能促成了奧古斯丁那句話:「認罪關閉了地獄的口,打開了樂園的門。」為了使我們能自由真誠地認罪,讓我們思考:

(1) 聖潔的認罪歸榮耀給上帝。「將榮耀歸給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向他認罪」(書 7:19)。謙卑的認罪高舉上帝。當我們認罪時,上帝的忍耐在寬恕中被放大,他的唯獨恩典在拯救這樣的罪人中被放大。

(2) 認罪是謙卑靈魂的方法。一個自認為該下地獄的罪人,不會有什麼驕傲的心。他會像紫羅蘭一樣,謙卑地垂下頭。一個真正的悔改者承認他所做的一切都混雜著罪——因此他沒有什麼可誇耀的。烏西雅雖然是個君王——但他的額頭卻長了麻風病;他有足夠的理由使他謙卑(代下 26:19)。同樣,上帝的兒女,即使在行善時——也承認那善中有許多惡。這將他所有的驕傲羽毛都掃入塵土。

(3) 認罪能讓煩惱的心得到宣洩。當罪疚在良心裡沸騰時,認罪能帶來舒緩。它就像切開膿瘡,讓病人得到緩解。

(4) 認罪能清除罪惡。奧古斯丁稱之為「惡行的驅逐者」。罪是壞血;認罪就像開血管讓它流出。認罪就像糞門,城裡所有的污穢都從那裡運出去(尼 3:13)。認罪就像在漏水處抽水;它排出了那些否則會淹沒的罪。認罪是擦去靈魂污點的海綿。

(5) 認罪使基督在靈魂中更受珍愛。如果我說我是個罪人——基督的寶血對我來說將是多麼寶貴!保羅承認了罪的身體之後,就為基督發出感恩的歡呼:「感謝上帝,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羅 7:25)。如果一個債務人承認判決,但債權人卻不追討債務,反而指派自己的兒子來償還,債務人難道不會非常感激嗎?所以,當我們承認債務,並且即使我們永遠在地獄裡也無法償還——但上帝卻指派他自己的兒子為償還我們的債務而流血——唯獨恩典是何等被高舉,耶穌基督是何等永遠被愛和被景仰!

(6) 認罪為赦免鋪路。浪子一開口認罪:「我得罪了天」,他父親的心就向他融化了:「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路 15:20)。當大衛說:「我犯了罪」,先知就給他帶來一個裝有赦免的盒子:「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撒下 12:13)。真誠認罪的人,有上帝的保證書可以得到赦免:「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約壹 1:9)。為什麼使徒沒有說,如果我們認罪,上帝是慈悲的,會赦免我們的罪呢?他說上帝是公義的,因為他已憑應許約束自己要赦免這樣的人。上帝的真理和公義都保證赦免那個認罪並憑唯獨信心帶著悔改之心歸向基督的人。

(7) 這條命令,要我們認罪,是多麼合理和容易啊!

(a) 這是一條合理的命令,因為如果一個人虧負了另一個人,還有什麼比承認他虧負了對方更合理的呢?我們因罪虧負了上帝,承認過犯是多麼公平和符合理性啊。

(b) 這是一條容易的命令。第一約和第二約之間有何等巨大的差異!在第一約中,如果你犯罪,你就死!在第二約中,如果你認罪,你就會得到憐憫!在第一約中不允許有保證人;在恩典之約下,如果我們只是承認債務,基督就會成為我們的保證人。還有什麼比謙卑的認罪更能為人的救贖提供便捷和容易的方法呢?「只要承認你的罪孽」(耶 3:13)。上帝對我們說,我不需要公羊的祭物來贖你的罪;我不需要你為你靈魂的罪獻上你身體的果子,「只要承認你的罪孽」。只要你對自己提出控告並認罪——你就必得憐憫。所有這些都應該使這項職責變得可愛。通過認罪吐出罪的毒藥,「今天救恩臨到你家了」。

還剩下一個良心問題:我們有義務向人承認我們的罪嗎?天主教徒非常強調耳邊告解;也就是說——一個人必須向神父耳邊告解他的罪,否則他無法得到赦免。他們引用「你們要彼此認罪」(雅 5:16)——但這段經文與他們的目的關係不大。它同樣可以意味著神父應該向百姓告解,就像百姓向神父告解一樣。耳邊告解是教皇的黃金教義之一。就像福音書中的魚一樣,它的嘴裡有錢:「你打開它的嘴,就會找到一塊錢」(太 17:27)。

但雖然我不贊成以天主教的方式向人認罪——但我認為在三種情況下應該向人認罪:

(1) 首先,當一個人陷入可恥的罪中,並因此成為一些人的冒犯和另一些人的跌倒的原因時,他應該莊嚴而公開地承認他的罪,使他的悔改像他的醜聞一樣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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