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華生(Thomas Watson)著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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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誡|人無法完全遵守道德律

喬治亞;;;;\* Riched20 5.40.11.2210;世上有人能完全遵守上帝的誡命嗎?自墮落以來,沒有任何凡人能在今生完全遵守上帝的誡命,而是每天在思想、言語和行為上違背它們。「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雅 3:2。人在其原始無罪的狀態下,被賦予了遵守全部道德律的能力。他擁有正直的心靈、聖潔的意志和完美的力量。他心中刻有上帝律法的副本;上帝一發命令,他便立刻順從。正如鑰匙能與鎖中所有鎖簧吻合並打開它們一樣,亞當也擁有一種與上帝所有命令相符並能順從它們的能力。亞當的順從與道德律並行不悖,就像製作精良的日晷與太陽精確同步。無罪狀態下的人就像一台調音良好的風琴,他與上帝的旨意完美和諧;他像天使一樣被聖潔所裝飾,但不像天使那樣在聖潔中被堅固。他是聖潔的,但卻是可變的;他從他的純潔中墮落了,我們也與他一同墮落。罪惡斬斷了我們力量所在的原始公義之鎖;它給我們的靈魂帶來了倦怠和虛弱;並使我們如此軟弱,以至於我們在穿上不朽之前永遠無法恢復我們的全部力量。我現在要證明的是,我們無法對道德律產生完美的順從。

I. 一個未重生之人的情況是,他無法完全遵守上帝所有的命令。他要觸摸星星,或丈量海洋,都比對律法產生精確的順從更容易。一個未重生的人無法屬靈地行動,他無法在聖靈裡禱告,他無法憑信心生活,他無法出於對職責的愛而履行職責;如果他無法屬靈地履行職責,那就更不可能完美地履行職責了。現在,一個屬血氣的人無法對道德律產生完美的順從,這是顯而易見的。

(1) 因為他在靈性上是死的。弗 2:1。他既然是死的,如何能完全遵守上帝的誡命呢?一個死人是不適合行動的。一個罪人身上有死亡的症狀。他沒有感覺;他對罪惡的邪惡、上帝的聖潔和真實性沒有感覺;因此,他說是沒有知覺的。弗 4:19。他沒有力量。羅 5:6。一個死人有什麼力量呢?一個屬血氣的人沒有力量否認自己,也沒有力量抵擋試探;他是死的;一個死人能遵守道德律嗎?

(2) 一個屬血氣的人無法完全遵守上帝所有的誡命,因為他生在罪中,活在罪中。詩 51:5。「他喝罪孽如水。」伯 15:16。他思想的一切意念都是惡的,而且只是惡的。創 6:5。最微小的邪惡思想都是對至高律法的違背;如果存在缺陷,就不可能完美。正如一個屬血氣的人沒有能力遵守道德律,他也沒有意願。他不僅是死的,而且比死更糟。一個死人不會造成傷害,但罪的死亡伴隨著對上帝的抵抗生命。一個屬血氣的人不僅因軟弱而無法遵守律法,他還因任性而違背律法。「我們定要照我們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向天后燒香。」耶 44:17。

II. 正如未重生之人無法完全遵守道德律,重生之人也無法。 「地上沒有一個義人行善而不犯罪的;不,甚至『行善時也犯罪』。」傳 7:20。義人最好的行為中也有可被定罪之處,如果上帝用公義的天平來衡量他。唉!他的職責多麼被玷污!他無法不分心禱告,也無法不懷疑地相信。「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在希臘文中是:「我找不到如何徹底地行出來。」羅 7:18。保羅,雖然是一位首屈一指的聖徒,卻在立志方面比在實行方面更好。馬利亞問他們把基督放在哪裡;因為她想把他帶走,但她缺乏力量:同樣,重生之人有意志去完全順從上帝的律法,但他們缺乏力量;他們的順從是軟弱和病態的。他們要射擊的目標是聖潔的完美;但儘管他們瞄準正確,他們盡其所能,卻仍未達到目標。「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羅 7:19。一個基督徒在事奉上帝時,就像一個擺渡人,努力划槳,卻受到阻礙,因為一陣風又把他吹了回去:所以保羅說:「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被試探驅回。現在,如果一個人的順從有任何失敗,他就不能成為上帝律法的完美註釋。童貞女馬利亞的順從並不完美;她需要基督的寶血來洗淨她的眼淚。亞倫要為祭壇贖罪,以表明最聖潔的祭物也有污穢,需要為它贖罪。出 29:37。

如果一個人沒有能力遵守全部道德律,為什麼上帝還要求他遵守呢?這是公義嗎?儘管人失去了順從的能力,上帝卻沒有失去命令的權利。如果主人委託僕人錢財去花用,而僕人卻揮霍無度,主人難道不能正當地要求歸還嗎?上帝賜予我們遵守道德律的能力,我們卻因與罪惡糾纏而失去了;但上帝難道不能仍然要求完美的順從,或者,在違約的情況下,正當地懲罰我們嗎?為什麼上帝允許人有這種無法遵守律法的無能呢?他這樣做是:

(1) 為了使我們謙卑。人是一種自我高舉的受造物;如果他有任何價值,他就會很容易驕傲自大;但當他看到自己的不足和失敗,以及他離上帝律法所要求的聖潔和完美有多麼遙遠時,這就會拔掉他驕傲的羽毛,將它們置於塵土中;他為自己的無能而哭泣;他為自己麻風般的斑點而羞愧;他像約伯一樣說:「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

(2) 上帝讓我們處於這種無能之中,是為了讓我們轉向基督,為我們的缺陷獲得赦免,並用他的寶血灑淨我們最好的職責。當一個人看到他欠律法完美的順從,卻無力償還時,這會使他逃到基督那裡,讓基督成為他的朋友,為他應付律法的一切要求,並在公義的法庭上釋放他。

應用一。 這是我們在亞當裡墮落的謙卑之事。在無罪的狀態下,我們是完全聖潔的;我們的思想被知識所加冕,我們的意志,像女王一樣,揮舞著自由的權杖;但現在我們可以說:「冠冕從我們頭上掉落了。」哀 5:16。我們失去了我們內在固有的能力。當我們回顧我們原始的榮耀,當我們像地上的天使一樣閃耀時,我們可以引用約伯的話:「惟願我能如往日!」伯 29:2。哦,願我們能像起初一樣,當我們的純潔本性沒有污點,當上帝的律法與人的意志之間有完美的和諧時!但是,唉!情景如何改變了,我們的力量離我們而去;我們每一步都走錯了:我們達不到每一條誡命;我們的矮小無法達到上帝律法的崇高;我們在順從中失敗了;而當我們失敗時,我們就喪失了。這應該使我們深切哀悼,並在我們所有的靈魂中湧出悲傷的淚水。

應用二。 駁斥。

(1) 它駁斥了亞米念主義者,他們高舉意志的力量。他們認為他們有意志來拯救自己。但就本性而言,我們不僅缺乏力量,而且缺乏行善的意志。羅 5:6。意志不僅充滿軟弱,而且充滿頑固。「以色列卻不肯聽從我。」詩 81:11。意志對上帝懸掛著挑戰的旗幟。那些談論意志主權力量的人,忘記了「因為是上帝在你們心裡運行,使你們又立志又行事。」腓 2:13。如果力量在人的意志中,那麼上帝為什麼還需要在我們裡面運行,使我們立志呢?如果空氣能自行發光,太陽還有什麼必要照耀呢?那些談論自然力量和他們拯救自己的能力的人,貶低了基督的功勞。我可能會說(如加 5:4),「基督對他們就沒有益處了。」那些在救恩之事上高舉自己意志力量的人,沒有基督的醫治恩典,就完全將自己置於行為之約之下。我會問:「他們能完全遵守道德律嗎?」Malum oritur ex quolibet defectu [邪惡顯現於任何瑕疵中]。如果他們的順從有最微小的缺陷,他們就失喪了。因為一個罪惡的思想,上帝的律法咒詛他們,上帝的公義定他們的罪。願那些高舉自然力量的人的驕傲被混淆,彷彿他們憑藉自己固有的能力,就能建造一座頂端達到天堂的建築。

(2) 它駁斥了那種自誇完美的人;他們根據那個原則,可以完全遵守上帝所有的誡命。我會問這樣的人,他們的思想中是否從未出現過一個虛妄的念頭?如果出現過,那麼他們就不完美。童貞女馬利亞並不完美。儘管她的子宮是純潔的(被聖靈所遮蔽),但她的靈魂並不完美。基督默許地假設她有過失。路 2:49。他們比蒙福的童貞女更完美嗎?那些主張完美的人,不需要認罪。大衛認罪,保羅也認罪。詩 32:5;羅 7:25。但他們已經超越了大衛和保羅;他們是完美的,他們從不犯罪;既然沒有過犯,何需認罪?再者,如果他們是完美的,他們就不需要求赦免。他們可以償還他們欠上帝公義的債;因此,為什麼要禱告「免我們的債」呢?哦,願魔鬼不要讓人在完美中如此沉睡,以至於他們夢想著完美!他們是否辯稱:「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的人,總要存這樣的心」?腓 3:15。那裡的完美是指真誠。上帝最能解釋他自己的話。他稱真誠為完美。「一個完全正直的人。」伯 1:8。但誰是完全精確的完美呢?一個滿身疾病的人說自己健康,就像一個滿身罪惡的人說自己完美一樣。

應用三。 鼓勵重生之人。儘管你們在順從中失敗,無法完全遵守道德律,但不要氣餒。在順從的失敗和不完美之下,可以給重生之人什麼安慰呢?就是一個信徒不在行為之約之下,而是在恩典之約之下。行為之約要求完美、個人、永久的順從;但在恩典之約中,上帝會做出一些讓步;他會接受比行為之約所要求的更少的。

(1) 在行為之約中,上帝要求程度上的完美;在恩典之約中,他接受部分上的完美。在那裡他要求完美的行為,在這裡他接受真誠的相信。在行為之約中,上帝要求我們活著沒有罪;在恩典之約中,他接受我們與罪的爭戰。

(2) 儘管一個基督徒無法親自履行上帝所有的誡命;但基督作為他的保證人,並代替他,為他成就了律法:上帝接受基督的順從,這是完美的,以彌補那不完美的順從。基督為信徒成為咒詛,律法所有的咒詛都被拔掉了毒刺。

(3) 儘管一個基督徒無法完全遵守上帝的命令,但他可以做到蒙悅納。這是怎麼回事呢?

(1) 他完全贊同並同意上帝的律法。「律法是聖潔、公義的」:這在判斷上是贊同。羅 7:12。「我同意律法」:這在意志上是同意。羅 7:16。

(2) 一個基督徒為自己無法完全遵守誡命而哀傷。當他失敗時,他會哭泣;他不是因為律法如此嚴格而生氣,而是因為自己如此不足而生氣。

(3) 他在律法中獲得甜蜜的滿足和喜悅。「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上帝的律法。」羅 7:22。希臘文:「我樂在其中。」「我何等愛慕你的律法!」詩 119:97。儘管一個基督徒無法遵守上帝的律法,但他愛他的律法;儘管他無法完美地事奉上帝,但他卻甘心樂意地事奉他。

(4) 他的衷心願望是遵行上帝所有的命令。「但願我的行為堅定,得以遵守你的律例!」詩 119:5。儘管他的力量衰竭,但他的脈搏仍在跳動。

(5) 他確實努力完美地順從上帝的律法;凡他有所不足之處,他都奔向基督的寶血來彌補他的缺陷。這種衷心的願望和真實的努力,上帝視為完美的順從。「因為人若有願做的心,就蒙悅納。」林後 8:12。「讓我聽見你的聲音,因為你的聲音是甜美的。」歌 2:14。儘管義人的禱告混雜著罪,但上帝看到他們願意更好地禱告。他從花朵中挑出雜草;他看到信心並容忍失敗。聖徒的順從,儘管未達到律法上的完美,但其中有真誠,並與基督的功勞混合在一起,因此蒙恩典的悅納。當主看到我們努力追求完美的順從時,他會欣然接受;就像一位父親收到孩子寫的信,儘管信中有塗抹和錯別字,他卻都欣然接受。哦!我們的聖潔之事中有多少塗抹啊;但上帝卻樂意欣然接受。他說:「這是我的孩子,如果他能做得更好,他會的;我會接受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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